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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下自己多手孟浪,不怪盈袖姑娘。”孙悯风脸色一白,明显是疼了,然而他一边熟练地捏住腕部给自己复了位,一面看向盈袖的右臂,目光微深,“能伤了盈袖姑娘的,也是散沙之辈吗?”
为了便于战斗潜行,盈袖早换下了那身雪绸衣裙,着了身黑底红纹的劲装,连袖口都被红色绑绳束住,耐脏也能藏暗器。
她适才捋起额发,恰好露出右臂内侧,黑色的衣服最能藏污纳垢,就算沾了血也看不清楚,可孙悯风观察入微,一眼就瞧见绑绳上的一道暗色,还在缓缓氤氲扩大。
盈袖没想到他能细微至此,忍不住便打趣:“都说女儿家才心细如发,没想到鬼医一个大男人,眼力却比针尖儿还利索。”
孙悯风笑道:“我算不得眼力好,只是对你看得清记得住。”
盈袖的眼睫颤了颤,一顿之后她没有接话茬,而是将目光在萧艳骨尸身上扫过,然后向孙悯风使了个眼色。
营地里人多眼杂,两人并肩去了野渡口。风吹荒草尽俯首,无论潜藏还是窥探都在目光下无所遁形,盈袖才撸起了右手衣袖,露出小臂上一道血淋淋的伤痕。
这该是钩子、弯刀一类的利器,尖端破皮即入肉,接着顺势一勾,若非盈袖反应迅速,怕是整条手筋都要被拉拽出来。孙悯风皱着眉头,握住她的手臂仔仔细细地检查,手指在伤口附近虚虚按过,轻如鸿羽落春水,叫盈袖半点也不觉得疼,反而有些痒。
“凶器没淬毒,伤口不及骨,还好。”孙悯风长舒一口气,为她推出脓血后,打开了随身的布袋子,先以兑过净水的烈酒将伤口洗净,再给她上药包扎,认真得一丝不苟,好像万物都离了眼,单单剩下这只受创的手。
盈袖生平见惯了风月也听多了男欢女爱,却还是头一次被男人如此温柔细致地对待,不似当年与顾潇逢场作戏的朦胧暧昧,这感觉并不激烈,只像一坛经年的药酒,入口醇厚,淌过肺腑。
她眨了眨眼,看着孙悯风的动作,不自觉地收起惯有的柔媚腔调,低声道:“我不疼。”
盈袖这话不假,她身为明烛赌坊之主,在西川暗网中位高权重,可是盛名之下骨堆砌,这些年来为了立足发展,身上早就旧伤摞新伤,只是都藏在外人看不到的地方,也早就不把皮肉之痛当回事。
“有的人习惯了忍痛,我也要习惯去疼人。”孙悯风笑了笑,把纱布仔细绑好,这才把衣袖放下,遮住了底下的伤处。
他做完这些,才觉如释重负,捡起了自己刚才的问题:“盈袖姑娘是遇到了扎手的硬点子?”
盈袖并没直接回答,反而问道:“刚才我看你的模样,是认识萧艳骨?”
孙悯风脸上笑容微滞,盈袖也很有耐心地等着。
半晌,孙悯风才开了口,语气难得犹疑:“我,并不能确定,只是觉得她很像一个人……”
十三年前,孙悯风还叫孙悦,在老家苍雪谷里做着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隐世山医,研读着祖辈留下的医术典籍,上山采药下山采买,时不时给镇上的人处理些疑难杂症,没什么名气,也乐得清闲自在。
直到那一日,他在晨曦微露时出门采药,不经意间抬头,看到山坡上有跌跌撞撞的女子经过,然后猝然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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