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
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
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

第三十四章 属于他的地狱!(第1页)

孟传新和伏伦手下的交战,在孟传新面具落地的一霎那被左兼次喝止,考虑到孟传新是肖烬严的心腹,而伏伦也和肖烬严达成合作关系,所以左兼次并没有对孟传新和洗威强再动粗,孟传新即便心有不甘,也清楚继续闹下去只是徒劳,所以也收了手,最后左兼次以礼客之道带着孟传新和洗威强下台,台上重新恢复如前。

一场触目惊心的视觉震撼,令在场所有人目瞪口呆,虽不清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但他们很多人都对凌毅这个血腥刚强的货品产生了兴趣,甚至看着凌毅被人抱下去,还在心里期盼这个男人还会继续用来竞价,但令所有人大失所望的是,主持人突然宣布,刚才出场的凌毅,不再作为货品拍卖!

会场怨声纷纷,但所有人惧于这里的主人是伏伦,也没敢太过放肆,随着拍卖的进行,这些人很快便沉浸在接下来的表演中,但只有坐在最前排的莱利,脸色至始至终都阴冷沉沉,这本是他得到凌毅的最好机会,结果居然发生这种意外!莱利很熟悉伏伦的身形,所以断定刚才抱走凌毅的面具男人就是伏伦,从伏伦惊惧悔恨的眼神中,莱利能感觉到伏伦对凌毅别有心思!

伏伦曾把凌毅当狗,却在此刻对被自己亲手送进这拍卖场的凌毅露出那种眼神!若不是动了情,人称暴君的伏伦又怎么会伤心成那样!

莱利更加不爽,本来从这拍卖场竞价赢走凌毅就是一件极其挑战的事情,现在伏伦对凌毅动了情,那他岂不是更没机会了!

莱利眯起双眼,恶毒的诡策在大脑里慢慢成形!(注:莱利只是用来引出后期的高潮,其余的,基本上没他什么事!)

------------

凌毅被伏伦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急救,小岛上的医院虽然不大,但毕竟是伏伦下资所设,所以里面设施一应俱全,凌毅得到了及时的救治,总算保住了一条命。

确定凌毅没有生命危险后,伏伦才松了口气,他的衣服已经被凌毅的血染透,加上脸色颓然无力,所以整个人看上去十分狼狈,他坐在凌毅床边,望着正在输血中,昏迷不醒的凌毅,只觉得有一把刀,在他的心头一刀刀的剜着!

伏伦知道,凌毅一定很透了自己!一定恨不得自己死!恨不得亲手杀了自己!

“为什么做这种傻事....”伏伦抚摸着凌毅是我头发,呢喃着开口道,“你明明知道我想要的只是你屈服于我....”

伏伦俯身吻着凌毅的头发,鼻梁,嘴唇,像是轻柔的爱抚,从看到凌毅满脸是血的倚在笼子里时,伏伦就彻底认清了自己所想,他爱这个男人,非常爱!因为想得到,想让他身心全部属于自己,所以才会犯下这种不可原谅的错误!

如果从一开始就看清自己心底真正的感情,一开始就用自己的温柔去宠爱他,或许他也不会这么厌恶自己,感情无法强取,屈服不是获得,以暴制暴,这样的感情,注定永远是一方单恋!

伏伦痛恨自己为什么现在才懂得如何去爱,现在才知道自己所做的是将凌毅越推越远!

伏伦不想再去给自己制造思想悔痛,他现在只想知道,他,还有机会吗?

----------

热门小说推荐
乡驴乱人欲

乡驴乱人欲

在一场冲突之中,陈凡偶然觉醒了神秘葫芦。巨大的葫芦虚影拥有可以孕育万物的神秘灵液。这些神秘灵液能够改造常见的农作物以及农副产品,令它们变成味道绝美的奇珍。借此,陈凡带领乡亲以及众美女走上了发家致富的道路。......

我的忍术不对劲

我的忍术不对劲

“分身术是把身体分开,变身术把身体变成真实的其他东西,那么替身术……”林克怔了怔,看着眼前全身蓝紫色的高大壮硕人形,喃喃道:“何时来的,白金之星?”一个穿越过后没有系统、没有血脉、甚至还穿晚了一点点的木叶村忍者遗孤,在学会释放忍术后突然发现,自己的忍术好像都有那么亿点点不对劲。...

清风巷

清风巷

【【创世历史2018流派征文之盛唐华章】参赛作品】大唐荣耀,盛世长安,朱雀大街上有一间神秘的小茶楼——清风巷茶楼的老板娘更为神秘,她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只有着千年道行,实力雄厚的灵猫连天王老子也对她忌惮三分,她可以在这三道六界横着走那她为什么要化身为妙龄女子,隐去一身锋芒,隐藏在人群里?为什么要来到大唐?难道仅仅是为了领略大唐盛世的繁华?难道是为了追寻一段真挚的爱情?客官,欢迎光临清风巷……...

胜蓝战记

胜蓝战记

胜蓝战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胜蓝战记-金首翔-小说旗免费提供胜蓝战记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御兽:养只幻兽当老婆

御兽:养只幻兽当老婆

穿越到神秘莫测的灵武世界,李辰安从小就能看到自己的属性面板。多年以后……把一只偷懒的幻兽扔到小黑屋里,李辰安举起手中的喇叭大声喊道:“你不干,有的是幻兽干!不想被做成肉松饼就给我干活去!”一时间,园区里的幻兽寒蝉若禁,纷纷回到了自己的岗位上挖矿打铁拧螺丝……李辰安叹了口气,我本来不想御兽的啊!......

小叔叔

小叔叔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小叔叔》作者:小斋文案莫旭长我两岁,我爸的弟弟,亲的。所以亲戚朋友甚至同学面前我都得尊称他一声:小叔叔。如今的莫旭,与两年前初见相比更是酷到极至,人前通常只说五个字:“嗯。”“谢谢。”“不行。”拒绝搭理人都不带抬眼儿的。出生在清明节的我,不知何故身体一直很差,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