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上官雪虽然隐隐感觉到青衣女子不平凡,但她更好奇的是易元好像认识对方,她心中警惕的同时,也想不起来在哪个地方见到过。
青衣女子暗中端详了易元一会,见其一副相遇而安的模样,禁不住心中赞叹:“人类修士果然得天地钟爱,仅仅筑基后期的修士,面对她元婴后期的修为,竟然闲淡适宜,从容自如。”
“你好像认识我?”青衣女子不紧不慢的说完后,端起茶杯,轻轻含了一口灵茶,美目落在易元身上。
易元想了一下,开口道:“仙子跟了我们这么久,要说认识的话,这倒是我们初次见面。”
“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隐匿的很好,想不到你早就察觉到了,无趣之极。”青衣女子清脆的声音响起,冰冷的眼神中有异样闪过,心中也是大为震惊,人族果然妖孽频出,怪不得妖兽难有出头之日。
易元笑而不语,端起茶杯,轻轻吸了一口,灵茶已经见底,对于青衣女子他还真不怵,比起刑魔老哥来,她还差了一些道行,这也是他不动声色坐在这里的原因;把桌子上面的茶杯添了些热水,茶香再次袅袅升起。
“请!”
青衣女子闻言,端坐在石凳上面,始终没有动手,良久才幽幽开口道:“为什么?”
“相见即是缘份。”
“相见即是缘份。”青衣女子喃喃自语,眼神恍惚了下,很快又恢复了清冷之色,如果不是小黑惨死在对方手中,她相信这句话,也愿意与眼前的人类修士相处,不经意间散发出来的一丝元婴气息,令站在易元身后的上官雪与虎大力立刻紧张起来。
上官雪拔出了极品长剑,上面蓝色流光闪动;虎大力慢慢站直身躯,四肢没入积雪,体内有轻微的雷鸣声响起。
青衣女子像是没有看到一样,似笑非笑的看着易元,却见他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毫无惧色的看了过来。
过了片刻,青衣女子美眸轻转,忽然道:“你就不怕我动手。”
易元摇了摇头,道:“仙子想动手的话,早就出手了。”
“呵呵!呵呵!”青衣女子轻笑两声,婉转的声音,元婴后期的气势,铺天盖地的压了过来,青色的长裙,黑色的秀发,更是无风自动。
一道护体罡气瞬间出现在易元面前,化作一面气墙挡在身前,让身后的上官雪与虎大力轻松了不少。
“你就不惊讶么?不问问为什么?”青衣女子再次开口。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