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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那新来的知青,有一个长得白白净净又好看的,就是不太会干活。”对于他们而言,那些刚下乡的知青简直就是……辣鸡一枚,肯定养不活自己。
几人已经在外面洗了手脚才回来的,坐在了饭桌前,就准备开饭,一边开饭一边跟叶明珠好好聊聊。
具体项目是关于那个白净斯文的知青是个废物的问题,“明珠,那个男人长得好看是好看,但不顶用啊。”
“是不怎会干活,为人看起来还有些高傲看不起我们这些乡下人的那种,还不如叫陆婆子挑几个好的,早些相看。”叶大嫂也不同意。
要是到时候嫁给了那知青,两人都不太会干活的,她婆婆总不可能让自己闺女和女婿饿死,这样一来,岂不是要将自家粮食给他们?
叶大嫂的话,叶二嫂也同意的点头,当然,她的想法跟叶大嫂差不多。
“大嫂说得对,俗话说嫁汉穿衣吃饭,总不可能到时候让我们明珠养他吧?”叶二嫂为此还在自己脑袋里想了想关于谁比较合适他们家明珠的人选。
利用自己以前八卦得来的消息,想了一圈,终于让她想到了个人选。
“隔壁村不是还有个去当兵的吗?听说今年还升职位,好像当什么营长来着。”
陈红梅一听叶二嫂这话,顿时亮起了眼睛,还有些埋怨,“你咋不早说啊?”
这样的好事儿怎么不早点说?那么好的人选,还当官了,她们家明珠嫁过去,岂不是可以当官太太了?
现在才说,万一那抢手货被人给抢了看咋办?
“冬霞?是谁啊?我咋没听说隔壁村有谁去当兵了?”叶二勇疑惑的看向了自家媳妇,脑海里也思考着是谁,想了半天,哦……不就是陆家那小子吗?
“你说的是陆家那小子?”叶二勇以前的时候也跟隔壁村的人玩过,然后跟他妈说,“妈,就陆婆子家那堂侄子,以前被人欺负的时候,咱不是还去过吗?”
陈红梅顺着叶二勇的话想了起来,印象中似乎是有这么个人,“他当兵去了?过去很久了,没有听说过他哪儿去了,他年纪好像有些大了啊……”
“也不过二十六七,虽然年纪大了点,这不是为了国家和人民嘛。”叶二嫂怎么也要在叶明珠跟那个新来知青看对眼之前将叶明珠给嫁出去,不然到时候吃亏的就是她了。
叶明珠听着他们的对话,眨巴着那双明媚的眼睛不说话,默默地干饭中,脑海里在思考着他们的对话。
若是在此之前,对于那个当兵的营长,叶明珠还很感兴趣,但是现在……
叶大嫂当然晓得叶二嫂的想法,不过她也差不多如此这般想的,并没有揭穿,相反,还提醒了叶明珠一句。
“明珠,我听说,他们城里来的知青可高傲了,又不能干活,陆家小子……若真的当兵成了营长,肯定补贴不少,不仅不用下地干活,或许还能够每天吃肉呢!”
对于他们来说,最好的幸福生活就是不用下地干活,天天能够吃肉。
叶大勇几个都羡慕坏了,他们也想能够天天吃肉。
几个小娃子不太懂的左看看、右看看,带着稚嫩的羡慕语气,“我也想天天吃肉……”
“好好吃饭,别插嘴!”一巴掌打在了脑袋上,不乖就要被揍!而且这些事情又不关你们这些小屁孩的事儿!
叶明珠听着这些话,沉默了几秒,那倒也是,那个叫做褚知青的,看起来就不像是个甘心留在他们吉利大队的人,要他,还得花费心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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