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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口中的那头,是云游镜那头,也就是现代。
余冬槿一想,也是,这年头的猎户缺乏工具,面对成年的野猪其实是一件险事,何况有时候野猪还爱成群结队,那人遇见的时候就更危险了,遥云在这个年代上山抓小野猪,也不是一件什么坏事。
他点点头,“这样的话,那好,刚好给俩孩子做点猪肝汤吃,他们也该补充点动物肝脏,对身体好。”
余冬槿个人不太喜欢猪肝,但这年头也没有维生素片给小孩补充营养,适当的吃点动物内脏对小孩的眼睛好,还能补充维生素A,他得时不时给他俩弄一些。
遥云点点头,“嗯,我把心肝猪肚这些都留着。”他看了眼一听他要去打猎,就仰着头期待的从从,笑着用大手摸了摸小孩的头,说:“带你一起去。”
从从激动地在地上蹦了蹦,高兴得不得了。
吃完了饭,他们也没急着上车,牵着俩孩子在溪边玩了下,摸了摸鱼。
无病被脱下了鞋子袜子,一双小脚欲欲跃试,十分想去踩踩水试试,余冬槿怕自己弄不住他,让遥云来照顾无病,他则牵着从从。
无病被遥云牵着,老实了一点,但最后还是试探性的伸出了小脚,浸入水中,小孩感受到冰冰凉凉的水,发出了咯咯咯的笑,那叫一个开心的不得了。
遥云干脆把他裤子袖子都推上去,把他抱起来让他横在水面上,小孩小手小腿扑腾扑腾的打着水,明明只是手脚沾到了点儿水,但却条件反射的认真的做出了游泳的姿势,看起来像个努力挣扎的肥青蛙,看的余冬槿与从从都乐不可支。
见从从看的眼馋,余冬槿也给他褪去了鞋袜,叮嘱:“就在溪边儿玩,别往里走。”
从从点头,试探性的伸出了同样白生生的脚,在被溪水打湿脚裸之后,也忍不住发出了笑声。
带俩孩子玩了会儿,抓了几条杂鱼刨了烤干,一家人才重新上了车,啃着鱼干继续赶路。
余冬槿把鱼刺给从从和无病挑干净了,又撕掉了烤糊的地方,才把烤鱼给他们,自己也吃了起来,“唔!这鱼还挺鲜,该多抓几条的。”
马车的门帘还没关上,遥云单手拉着马,另一手也举着烤鱼在啃,闻言说:“这条溪流很长,晚上咱们还可以在抓一些。”
余冬槿:“嗯,好。”
这一趟,因为带着小孩,一路整整走了六天半,四人才终于到达了朝云。
他们先到的朝云县县门口,余冬槿看了眼县门口,以前自己来过的摆摊坪地,发现当初格外热闹的摆摊区如今萧条不少,不仅摊贩少了大半,来买东西的人也少了很多,
甚至当初那当头第一家,据摊主赵老三吹嘘,说在整个朝云县都很有名气的茶摊也只剩下一间光秃秃的破草棚,里面没了生着火的炉子,冒着气的茶缸子,也没了那位热情的茶摊主。
而茶摊旁的蒸饼摊儿也换了人经营,换成了一个面色愁苦的年轻女人,她带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俩孩子都很瘦,瞧着可怜巴巴的,摊上生意一般。
余冬槿叹了口气,只觉得心里揪得慌,他摸了摸俩表情懵懂的孩子的脑袋毛,对遥云说:“咱们直接回甜溪村吧。”
遥云点点头,一扯缰绳,转头上了去甜溪村的路。
余冬槿看了一路,发现不仅是那摆摊的地方萧条了不少,就连这条通往各村的大路都变得萧索了,路上以前余冬槿见过的车辙基本看不见了,路边的杂草也变得格外茂盛,有些都长到路上来了,一大丛的,也没人清理。
他看的难受,便和遥云走走停停,时不时下去,和遥云一起将这路面上恼人烦的荒草清理掉。
这天中午,一家人还是在路上野炊的,到了下午申时初,他们将路上拦路的烂树根拖走又拖回去继续让它放着,进了甜溪村的地界又走了一段,这才看见了余家大宅的身影。
它平平稳稳的矗立在那儿,安安静静,似一个归处。
余冬槿看着,莫名感觉心中安宁不少,之前因为见过朝云县城外的景象而产生的揪心感一下子便消散了,他脸上带着笑,指着那宅子,对两个孩子说道:“喏,咱们到家了。”
俩孩子头挨着头,扒着车前的挡板去看余宅,眼睛都睁的圆溜溜的。
余宅里,有人发现了过来的马车,打开院门探头往外看。
隔着一段呢,余冬槿眼力没那么好,便问遥云:“是谁啊?”
遥云:“是王家的孩子。”
余冬槿看那个头,顿时知道了这人是谁,对着那边挥手,“狗蛋,是我!你冬槿哥!!”
狗蛋顿时满脸兴奋的打开了院门,高兴的迎了过来,“冬槿哥!原来是你!你终于回来啦!”
马车停在了余家门口,余冬槿被遥云扶着下来,俩孩子也被抱下来,余冬槿笑问狗蛋,“你怎么在这儿呢?”
狗蛋和遥云打过招呼,才回:“过来给院子里除草呢,最近天气好,杂草长得特别快。”他好奇的看了眼两个抬着脑袋,用两双大眼睛看他,长得特别粉雕玉琢的孩子,问他冬槿哥:“这是?”
余冬槿笑着给他介绍:“大的是李家的孩子,我和你遥云大哥的亲侄子,名叫无疾,小的是我和你遥云大哥的儿子,叫无病,余无病。”
他低头对俩孩子道:“这是你吗狗蛋叔叔,快和叔叔问好。”
从从乖乖的,“狗蛋叔叔好。”
无病也学着来了句,“树!好!”
狗蛋先是摸了摸后脑勺,笑着应了声:“你们好。”然后就瞪大了眼,反应了过来,“啊?你儿子?!”他惊讶极了,看向俩孩子的眼神顿时变得火热无比,“太好了太好了!!我要回去告诉我爹我娘去!”说着就往家里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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