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看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章 齐百春只身退敌(第4页)

北枫噎住。

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继续道:“齐百春之于我,就像刘大宝之于你。”

陆天明冰冷的脸上出现一丝柔和。

他愿意听。

北枫继续道:“五年前的起义军,不是朝廷镇压的,是我亲手解散的。”

闻言,陆天明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起义军,竟然是统领之一的北枫解散的?

“那年我跟随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个月不到,大楚整个南部几近失守。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当时我二十一岁,所有少年有成的词汇,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亲手书写新历史时,齐百春来了,只身一人进了我的大帐。

他说要么杀了他,要么跟他去喝酒,我用枪刺他,他没躲,硬挺了我一枪。”

北枫指着自己右手大臂:“一枪贯穿,连骨头带肉,他本来用的硬剑,自那之后,便只能用杀伤力极小的软剑,因为轻,拿得动。

然后,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选的,在我们攻陷的边缘地带的一座县城,他说是他的家乡。

期间,他没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样。

聊到尽兴时,有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领着一个小女孩进来。

不是来乞讨,直接进了后厨,接着,男人自己走了,留下了小女孩。

我大言不惭,指着男人的背影,说以后拿下整个江山,绝对让人人都吃饱饭。

就在这时,后厨传来小女孩凄厉的惨叫。

我冲进去,人已经没了,同时,我见到了真正的地狱。

原来,齐百春请我喝酒的这间铺子,是......”

说到这,曾经在战场叱咤风云的北枫,眼中出现浓浓的愧疚。

“齐百春放下酒杯,眼里淌出血泪,指着我骂。

你觉得你做的事情,能为百姓立命,能开万事太平?

你为一己私欲,杀人掠地,自以为是天下的救星。

可是你看看,在你们来之前,那男人虽然贫穷,但何至于卖女求生?

现在,树皮都啃完了,大楚南部,这样的铺子数不胜数。

你,不是将军,你是吃人的饿鬼,是人屠!”

北枫声音颤抖,将这些话说完后,气氛陷入一阵漫长的沉默。

陆天明只觉嘴巴干涩,那样的画面,只在书上见过,哪里知道是真的。

十里镇最穷的人家户,不说顿顿有肉,最起码填饱肚子不成问题。

比如他自己,孤苦一人,不也熬过来了。

“呼。”陆天明长吁一口气,“齐大人,还好吗?”

北枫终是缓了过来:“被削了一条胳膊,可能再也不能提剑了。”

他盯着陆天明双眼,认真道:“秀才,闵昌,必死!”

“嗯。”陆天明点头,“我陪你,一起去。”

“一言为定!”

热门小说推荐
王座攻略笔记

王座攻略笔记

正准备期末考的某人突然就被弄回了他的前前前前世,据说他的前前前前世很牛逼。 神使:你是天命所归,你是天命之子,得众神加护和万千宠爱,当你诞生的那一刻,整个天界的众神都在呼唤你的名字…… 伽尔兰:说人话。 神使:(面无表情)你是天选之王,本该登上王位,但被一个叫赫伊莫斯的人逆天改命杀了你夺走王位,众神施下诅咒,你的王国因此覆灭,而你——诅咒加身,转世轮回,生生世世都活不过十八岁。 伽尔兰:………我还能被抢救一下吗? 带着忠诚于你的骑士打怪升级干掉大BOSS赫伊莫斯登上王座成就天命吧少年! 伽尔兰:这个难度系数有点高,我很少玩策略类游戏,你还是找其他转世,送我回去期末考… 神使:(冷漠脸)可以,你十八岁死了我再去找你的转世。 伽尔兰:好的,我做!请给我金手指! 神使:你有五次重来的机会。 然后可以读档重来五次的天命之子就被他的死敌杀死了四次。 伽尔兰:“…………”说好的天命之子呢? 行行行,我不抢了,你狠你来上,你帅你当王! 只剩最后一条命,伽尔兰痛定思痛,决定放弃攻略王座,远离赫伊莫斯,去做一个自由的小精灵。 然后…………他就坐上了王座。 伽尔兰:“???”一脸懵逼。 问:如何正确地攻略王座? 答:让与你抢夺王座的对手为你生为你死把你宠成心头肉。 ………… ……哪里不对??? 某逆天改命者:“每次求爱都被拒绝,好不爽。” 某天命之子:“每次都在上次、上上次、上上上次被杀死的那个地方被亲手杀死我的那个人求爱,心好累。” 正规版全文一句话总结。 【那是从古老的歌谣中流传下来的一个少年走向王座的史诗,至今依然在大陆上传诵着。】 (1V1,我是永远HE的温柔善良好作者)...

谨遵医嘱

谨遵医嘱

刑侦队长白景聿*外科医生宋寻工作时叱咤风云的警犬,在凶宅里胆小到要和大绵羊拉手手 在家:我只是一只可爱的大狗勾 在外:犯法的都给爷死!!!...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

末日黎歌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科幻小说小说,末日黎歌-楚声黎歌-小说旗免费提供末日黎歌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嫡女毒谋

嫡女毒谋

书名:嫡女毒谋作者:弱水西西文案宅斗?她无所谓!她运筹帷幄何惧于牛鬼蛇神!宫斗?她不在乎!她一己之力也可以素手翻天!阴谋诡计躲不完,安稳度日不容易,拍案而起绝地反,抱得郎君把家还!原网无第13,1100章,非缺==================☆、第一章梦魇天肃九年的十二月初,一连下了三日细雨的秦淮已是分外阴冷,无数细微的水汽夹杂在潮湿的空气里,西北风...

狂医

狂医

张帆替妻子柳青青坐了六年的牢,出狱却被其背刺当众羞辱,在狠狠反击后,他被从小和他有娃娃亲的未婚妻救回家中,觉醒了爷爷的神医记忆,从此无敌世间……......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